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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元志(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切实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这既是对国有经济功能定位的再校准,也是对发展方式和增长逻辑的深刻重塑。
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不是局部调整或短期应对,而是一项牵动功能定位、发展方式和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工程。基于对国企改革实践和发展阶段特征的系统把握,有必要提炼一组兼具政治方向性、发展规律性和现实可操作性的原则,为布局优化提供一致的判断标准和行动框架。
第一,坚持核心功能导向,推动国有经济发展逻辑由“规模和比重优先”向“功能和价值优先”转变。国有经济不以覆盖面广、资产规模大为目标,而以在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时刻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战略支撑和兜底保障作用为根本取向,真正实现“做强做优做关键”。
第二,坚持战略思维统领,避免“就企业论企业、就项目论项目”,更加注重体系安全和系统稳定。在关键资源、关键产业和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形成可持续支撑能力,通过跨行业、跨区域、跨主体协同,推动国有资本配置由分散化、碎片化向体系化、协同化转变。
第三,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把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使命。通过完善从技术攻关到中试验证、成果转化的完整链条,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创新基础能力和共性平台建设,推动布局优化从“资产配置”向“能力配置”升级,更好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坚持产业思维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专业化整合减少同质化竞争和重复布局,推动国有企业在细分领域形成专业优势;通过价值链提升,引导资本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环节集中;通过产业链重塑,增强对关键环节和核心节点的控制力,以产业结构优化带动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第五,坚持分类监管和资本有进有退,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通过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的功能定位和责任边界,实施差异化授权、监管和考核,避免“一刀切”管理方式对布局调整形成掣肘;健全规范透明的资本退出机制和风险兜底安排,推动低效无效资产有序出清,使有限的国有资本能够动态流向更具战略意义和发展潜力的领域。
第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深化出资人职能转变,推动监管方式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管功能”转型,增强企业经营自主权和活力;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嵌入公司治理和资本配置全过程,协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建设和风险防控,使国有经济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