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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青(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民建苏州市委会副主委)
“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是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主要目标之一。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坚持做到全领域转型,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美丽中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进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双碳”目标实施不能“就碳说碳”,必须坚持系统思维,需要推动实现“降低碳排放量”和“增加碳汇能力”双向发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是全面构建生态碳汇巩固提升体系的重要途径。
推进农业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和碳汇稳定性技术研究,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的指示要求,在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进程中具有现实意义。
积极开展农业生态领域固碳增汇的管理和技术途径研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受到自然和社会因素共同影响,聚焦生态碳汇结构、生态固碳增汇机制和价值实现途径等,开展生态碳储量估算、碳汇价值估算方法、碳交易和碳汇管理等方面的“靶向性”研究。探索“农田废弃物-制备生物炭-生物炭还田”为典型的农田固碳增汇途径,研究该途径对提高农田固碳量和碳稳定性的固碳增汇潜力,形成科学的区域生态领域固碳增汇机制。开展促进农田、湿地等生态空间转变为高质量生态碳汇的技术方法研究和示范性实践,促进碳源向碳汇的合理调控,有效提升区域生态碳汇能力。
有效推动农业减排固碳目标与农业绿色发展政策的协同对接。2022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提出了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总体目标,即到2025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融合的格局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到2030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的合力充分发挥,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双碳”目标尚未纳入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中,需要进一步厘清并建立农业减排固碳目标与农业绿色发展政策的协同机制与体系化对接,将有助于有效发挥农业在“双碳”目标中的基础减排贡献。
探索创新推进农业农村固碳减排的市场化体制机制。在经济先发地区探索试点市场化有效路径,以政府补偿为主的单一补偿模式不利于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的有效激活和可持续推进,要构建多元化的减排固碳补偿机制,推动市场化机制的建立。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的碳补偿和碳核算技术、管理和政策体系,创造条件构建农业-农业领域的碳交易制度,探索试点碳排放交易配额,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法治对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促进保障作用。“双碳”目标的有效实施,要靠市场化领航,法治化护航。现有绿色低碳的相关法律受限于立法时机和立法目的,缺乏对碳中和目标的统筹考虑,要通过“立、改、废”促进相关法律与碳中和目标的有效衔接,充分挖掘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制潜力,在现行法律、条例或规章中纳入更多有利于绿色低碳转型的倡导性条款。要持续完善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标准体系,健全工业-农业绿色协调的“双碳”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减排固碳实施路径中的指导性作用,激励引导农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服务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