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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治理方式存在诸多弊端

  【本课主题】

  传统治理方式存在诸多弊端

  【主讲嘉宾】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二级岗位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郑州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法制办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研究领域包括宪法基本理论,违宪审查,行政法基本理论和行政诉讼等。曾于1996年获“首届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2008年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和百名法学家百场法学讲座“最佳宣讲奖”;2011年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称号和宝钢优秀教师奖。著有《违宪审查论》(2007)、《中国宪法问题研究》(1998)、《行政处罚研究》(1998)、《中国法治进行时》(2009),并合著和主编了多部学术著作。

  【精彩论述】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在管理思维和方式上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处理问题通常还是四种方法:行政手段表现为命令,法律手段是依法作出决定,经济手段主要是补偿,强制手段是关押。四种方法从实践来看都不是非常有效。

  今天的中国社会主要存在六个问题:第一是公权力滥用,有三大表现——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大肆举办劳民伤财的活动;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第二是核心价值观缺失。第三是公平理念没有充分实现。很多领域存在不公平制度,缺乏上升通道和机会公平,“拼爹”“拼关系”现象严重存在。第四是社会诚信体系缺乏。官员本来应该是社会诚信的表率,但很多官员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带头破坏社会诚信。第五是贫富差距。城乡之间,城市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之间,东西部之间,贫富差距非常大。第六是个人权利没有充分保障,尤其是对私有财产没有安全感,人心容易处于不安全状态。

  上述问题主要是公权力滥用造成的,没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根本原因就是宪法和法律没有权威。要解决中国社会的上述问题,就必须加强法治,把法治确立为社会必须捍卫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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