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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毅(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强调了消费复苏对于中国经济持续恢复的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先后出台,以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
随着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新的消费模式和场景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近11.5万亿元,其中网上零售额3.29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8.6%,已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提出要“壮大数字消费”。随着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不断深度融合,数字技术驱动的新消费规模将会持续扩大,为我国恢复和扩大消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提供重要支撑。
一、新业态激发新需求,促进高质量消费
一是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不断扩展,塑造消费新态势。一方面,传统电商平台线上销售依然保持较大规模。同时,直播电商持续蓬勃发展,逐步成为主流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用户渗透率不断提升。2022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8.45亿,直播电商用户规模为5.15亿,市场规模达到3.5万亿元,这种实时互动的模式提高了用户消费体验,吸引了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其中,形成了庞大的消费规模,已成为重要的消费力量。
二是技术与经济社会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巩固扩大传统消费。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应用进一步推广,不断形成新兴消费热点。据测算,在5G、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进步的驱动下,“十四五”期间,VR/AR、元宇宙等新消费形式和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智能终端有望带动约8万亿新增消费。“云上观展”“在线剧场”等消费模式逐渐成为消费者追捧的新体验,加速释放人民群众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超高清视频向大众生活拓展,4K/8K等高品质视频内容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助力消费者开启视听新体验;网约车、在线教育等线上线下融合消费规模进一步拓展,不断激发传统领域的消费活力。数字技术重构了传统消费场景,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三是数字服务领域创新活跃,民生型、普惠型消费模式不断涌现。互联网医疗企业积极开展在数字医疗、医疗器械、健康科技等领域的投资,持续拓展经营范围,逐步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重点医院“一号难求”等难题,促进医疗服务提质增效。直播电商产品逐渐向助农扶贫、公益捐款等方向延伸,用户通过直播电商渠道购买助农产品以及通过直播了解、参与公益捐赠的意愿不断增强。更加包容、普惠的消费方式为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作出了新的贡献。
四是新消费创造了新就业岗位,提升了消费能力。数字消费催生出更多的就业岗位,有助于扩展消费者收入来源、提高消费者消费能力。据统计,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数已超过2亿,新消费驱动的灵活就业模式在就业和提升居民收入方面发挥着的重要作用,能够有效扩大居民消费能力、释放消费需求。
二、打通数字消费堵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数字消费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部分问题。一是数字消费的“硬科技”含量不足,数字化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二是企业数字化水平存在差异,中小企业数字化基础薄弱;三是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优化,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数据滥用、消费纠纷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面向新就业形态的收入分配体制尚未建立,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保护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发挥数字消费在恢复和扩大消费方面的重要作用,需进一步打通数字消费的堵点,促进消费扩容增质。
加快推进数字消费的基础创新,夯实数字消费的“底座”。要充分认识到新兴的产品和服务所引领的新一轮数字消费趋势,加大智能终端、通用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基础研发力度,加强芯片、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互补性技术的技术投入,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夯实数字消费的技术“底座”。
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的普惠化、均等化发展,防止出现新的“数字鸿沟”。加快5G、移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设施共建共享;加大针对落后地区、特定群体的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以撬动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通过设立财税优惠政策,鼓励数字消费类企业到落后区域开展业务;鼓励企业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老年人、少数民族等特定群体的终端及服务系统开发;通过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弥合“数字鸿沟”、实现普惠发展。
聚焦关键消费场景推广技术应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无人车、服务机器人等示范及创新应用平台建设,加大智慧餐饮、智慧出行、智慧商圈建设投入;进一步融合数字消费基础设施与社会治理,打造“一刻钟生活服务圈”,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发挥平台或核心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建立头部企业与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伙伴关系;提供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适应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不断优化数字消费市场环境,完善数字消费监管与治理。尊重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规律,以包容审慎、客观科学的态度制定产业政策;完善协同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监管部门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的技术能力、优化监管队伍的人才结构;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掌握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事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指导龙头企业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互联网行业管理规范,打造政府主导、多元参与、行业自律的监管生态,实现数字消费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数字消费人才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与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劳动服务与保障体系。加强对数字消费驱动的新岗位、新就业形式的跟踪与监测;积极针对新型就业岗位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新型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灵活就业、零工市场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和劳动、医疗保险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新型劳动服务与劳动保障体系,为数字消费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本。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数字经济与包容性增长:基于大数据的分析与实证”(项目批准号:720731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