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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瑞兰(暨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暨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研究员)
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从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预期目标,具体的财政税收政策和政务服务,民生大计、社会保障和乡村振兴等方面作出了宏阔的顶层设计和周祥的计划部署。这是中国民主的宏大盛宴,反映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图景,再一次体现出了中国民主的磅礴伟力。这既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诠释,也在政府问计、社会问策、人民问政的民主互动和参与中,展现了中国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民主与国家治理紧密相连,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助推“中国之治”得以成功的“密码”。
“中国之治”的精神基因: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
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理念嵌入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将对人民利益的关切体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中,彰显了“中国之治”的中国气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
在党的领导下,人民的主体地位不仅写在宪法中,更体现在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过程中,体现在将人民民主的理念、方针、政策贯彻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过程中。从新中国成立后在政治、经济平等基础上谋求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到改革开放后使人民既追求物质富裕也追求精神富足,再到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到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再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过程;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到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再到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下,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有效维护了国家的独立自主,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成为“中国之治”的精神支撑。
“中国之治”的治理之基: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的制度体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健全的制度体系,这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效运行的制度安排,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国之治”的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充分反映人民的需求和呼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就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和重要事务进行广泛协商,从而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和西方政党因利益不同而出现的恶性竞争、内耗与社会撕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政治协商寻求最大公约数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有效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强大的国家治理合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保障了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能够保障基层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有效防止了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这些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夯实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根基。
“中国之治”的动力之源:具有实践性的治理逻辑
好的民主一定是实现良政善治的,一定是推动国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这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重要治理机制的治理特点,也是“中国之治”有效的核心之意和动力之源。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原则,不仅在制度形态上具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实制度,而且实现了功能形态上的升华,即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体现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了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强大的合力。同时,强调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使得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治理优势。
当然,评判一种民主形式好不好,实践最有说服力,人民最有发言权,归根结底要看能不能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实现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有效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推进器,也是“中国之治”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之源。
“中国之治”的重要路径:完整的运行过程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治理逻辑,更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和运行过程,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它既能最大限度地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落到实处,也能在高质量的民主运行中,促进国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具体的民主运行机制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囊括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体系化构建,形成了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层次的协商机制。从过程环节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制度建设,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丰富的参与实践。从调研、审议、决策、实施到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相应的程序、制度和渠道,保证人民的期盼、希望和诉求能够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人民意志在不同环节都能得到鲜活的体现。
从民主运行的结果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表演民主”,而是通过动态的民主机制,将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实到具体的民主实践中,人民利益不仅能够表达,更能够实现。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完整统一,也在充分尊重人民的意愿和保障人民权益的过程中,为“中国之治”提供了重要的路径遵循。
“中国之治”的目标旨归:广泛真实管用的效果
民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伴相生,绝无国家治理“失灵”“低效”,国内问题成堆,民主却是“世界样板”的荒谬现象。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在制度上保障人民有权,而且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实践深深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产生活,成为国家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的助推器和润滑剂。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国家权力不是为资本服务的,而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制度化的参与过程,使人民既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也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人民利益要求既能畅通表达,也能有效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样化的参与实践,既实现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协调统一,又实现了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利益、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不仅创造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也创造了中国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在这种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制度和实践下,中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中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权利不断发展,这也是“中国之治”的目标旨归。
在中国巨大的经济文化成就的背后,是中国政治治理的成就,是中国民主政治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结果。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能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既是“中国之治”的“密码”,更是中国民主的力量。
【本文系暨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一般项目 “内地港澳大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资源开发研究”(JDGTT20212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