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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康慧珍)6月16日,由中宣部宣教局、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工程第五十三场活动在江苏南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玉军,作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义和途径》的讲座,并与现场观众和网友进行互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关键环节。”冯玉军指出,法律是外在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建设法治社会是中国社会转型期和文明过渡期的基本诉求。”冯玉军解释说,建设法治社会是对传统中国人情社会的反思重构,旨在改变认“人”不认制度、重感情不顾规则的法律虚无主义状态。同时,建设法治社会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国家与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
冯玉军指出,从法治建设的情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不紧、相互脱节甚至“两张皮”的现象。在他看来,腐败高发、信用缺失、行为失范等问题,正是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短板”所在。由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文明法治、公平法治、诚信法治三大建设。
冯玉军表示,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各个环节当中,推动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又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党和政府率先垂范,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核心价值观入法的又一关键环节。”在冯玉军看来,要坚持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思维,贯彻平等、公正、和谐的“善治”原则,使社会治理的过程同时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冯玉军最后强调,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实际、融入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接受它,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从而让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的共同道德追求,让守法成为全民的信仰。
本场活动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司法厅、光明网、中国伦理学会承办,南京市司法局、江苏城市频道协办。光明网、光明日报客户端、光明网新浪微博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现场直播。来自当地的500余位干部群众到现场聆听了讲座,来自全国的287万网友收看了节目,30.5万网友通过微博、论坛等参与了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