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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梅冬州(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稳步攀升、逐步接近世界银行划定的高收入经济体门槛,围绕中国是否成为发达国家的讨论日益升温。这一数据跃升,直观反映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也是对改革开放四十余年发展成就的客观印证。但与此同时,有观点认为,进入高收入行列就意味着成为发达国家。这一判断看似顺理成章,实则混淆了高收入经济体与发达经济体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前者依据人均国民总收入划分,属于收入分类标准;后者则是对一国经济实力、科技水平、产业竞争力、社会发展与治理能力等的综合性评价。二者在指标体系、评价维度和制度功能上均存在显著差异,不可简单等同。科学辨析二者关系,不仅有助于厘清认知误区,更对准确把握我国发展阶段、保持战略定力、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高收入只是一条收入线,而非发展水平的全面鉴定
高收入经济体这一概念由世界银行提出,其初始目的并非界定国家发展阶段,而是服务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安排与发展援助中的分类管理需求,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收入水平的统计工具,而非发展水平评价标准。世界银行依据人均国民总收入(GNI),按年度标准将全球经济体划分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偏上收入和高收入四类,并根据通胀与汇率变化动态调整门槛。这一分类在操作层面简便可行,但其内在局限亦不容忽视。
其一,评价维度高度单一。该标准仅依据人均国民总收入进行划分,不涉及产业结构升级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公共服务质量、社会保障体系、治理能力及收入分配状况等关键指标,难以全面反映经济体的发展质量。对于中国这样人口规模巨大、区域差异显著的国家而言,全国平均收入更难完整刻画发展全貌。目前,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水平仍不均衡,部分东部地区已接近高收入水平,而中西部地区与农村地区在收入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仍存在明显差距。
其二,门槛具有明显动态性与偶然性。由于门槛值每年依据全球通胀与汇率变化进行调整,一些资源出口型经济体可能因大宗商品价格短期上涨而跨入高收入行列,又可能因价格回落而跌出该行列。这种随国际市场波动而频繁变化的分类方式,难以真实反映一国经济结构的稳定性与发展阶段的连续性。
其三,平均值掩盖结构性差异。人均指标作为统计平均值,无法体现收入分配格局、区域发展差距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部分经济体人均收入虽高,但发展成果在不同群体间分配不均,致使居民实际福利水平与统计数据明显偏离。
国际上,高收入并不等同于发达。以卡塔尔、阿联酋等资源依赖型经济体为例,其人均收入虽已达到甚至超过高收入标准,但在产业结构多元化、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发展均衡性方面,仍与公认发达经济体存在明显差距。因此,高收入仅是收入层面的分类结果,而非发展水平的综合认定。
发达经济体是综合评价,是全方位的发展成熟
与高收入经济体不同,发达经济体的概念并非源自单一机构的统计分类,而是在长期国际发展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综合性判断标准,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成熟程度。从国际实践来看,虽然不存在统一的发达国家名单,但主要国际组织的评价框架具有较高一致性。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划分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时,综合考虑工业化水平、产业结构、金融体系成熟度以及制度治理能力等多重因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通过人类发展指数(HDI),从健康、教育与生活水平等维度综合衡量发展状况;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成员准入过程中,也对市场化程度、法治水平与公共治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综合来看,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发达经济体通常具备以下基本特征。其一,产业体系高度升级,深度嵌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环节,在关键技术、核心标准与行业规则制定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而非依赖初级资源出口或低附加值加工组装;其二,科技创新能力强劲,基础研究投入稳定,原始创新活跃,能够持续推动技术突破与产业变革,而非长期处于技术追赶或引进模仿阶段;其三,社会发展相对均衡,教育、医疗、养老与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发展成果共享程度较高;其四,治理体系相对成熟,法治化与市场化程度较高,制度运行规范透明,政策具有较强连续性,经济社会运行具备较高可预期性与抗风险能力。
发达经济体本质上是经济、科技、社会与治理体系长期协同演进的结果,是综合发展质量的集中体现,而非单一收入指标所能概括。
厘清两个概念的本质差异
厘清高收入经济体与发达经济体的内涵边界,可清晰地看到二者在理论基础与现实指向上的根本差异。从评价逻辑看,二者根本区别在于指标体系的结构不同。高收入经济体主要依据人均收入水平划分,属于以单一核心指标为基础的统计分类标准;发达经济体则强调发展质量的综合判断,是基于产业结构、制度体系、科技能力与社会发展等多维因素构建的系统性评价框架。前者侧重衡量收入水平高低,后者旨在评估发展进程所处阶段。从功能定位看,高收入分类主要服务于国际金融统计与发展援助资源配置,本身并不直接赋予国际责任或制度性地位;发达经济体的认定,则往往与全球治理参与程度、制度规则塑造能力及国际影响力等深层结构性因素相联系。从稳定性看,高收入标准易受短期经济波动、汇率变化及大宗商品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具有阶段性与波动性;发达水平的形成则建立在产业结构升级、制度体系完善、科技创新积累与社会发展进步等长期结构性基础之上,通常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与持续性。
将高收入经济体简单等同于发达经济体,本质上是以单一指标替代综合判断,容易导致对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认知偏差,进而产生对发展现实的简化甚至误读。
我国发展阶段具有明确现实基础
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并逐步接近高收入门槛,是发展成就的重要体现,但这一变化并不改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
从收入水平看,即便未来进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我国在人均指标上仍将处于全球收入体系的中等位置,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相比仍有明显差距;从发展质量看,我国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区域协调发展及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尚待突破,现代化产业体系仍处于加快构建过程中;从发展结构看,我国幅员辽阔、人口规模巨大,实现共同富裕与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依然艰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仍较突出。
中国呈现典型的发展中大国特征,既具备持续高速发展的基础条件与比较优势,也面临结构转型与质量提升的复杂挑战,发展任务具有长期性与系统性。
警惕概念混淆,坚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高收入经济体与发达经济体之所以被混为一谈,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个别国家试图模糊我国的发展阶段定位,在国际规则制定与全球治理参与中对我国提出超越发展阶段的义务要求,压缩发展空间。例如,在气候变化、国际贸易等领域,要求中国放弃发展中国家应有的合理权益,承担与发达国家完全同等的义务,其实质是忽视我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的基本事实。
坚持发展中国家定位,并非回避国际责任,而是立足基本国情,实事求是地认识我国所处的发展方位与历史阶段。当前,我国最重要的任务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中国始终积极履行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在共建“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及推进全球发展合作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话语环境与概念混淆,我们更应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把发展立足点放在自身基础之上,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实现由收入提升向全面发展的历史性跃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