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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新质生产力、生态文明建设、“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大历史观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张平文: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平文指出,立足新的历史起点,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对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新质生产力之“新”,根本在于科技创新之“质”;其“质”的跃升,关键在于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的持续涌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必须坚持“四个面向”,锚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聚焦新材料、工业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领域,空天信息、具身智能、低空装备等新兴赛道,有组织推进战略导向的原创性、基础性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推进科技创新,必须树立系统思维,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目标一致、共建共享的融合创新体系。一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体系化布局。二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要在创新链条上找准定位。三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模式。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完成科技创新的价值闭环,真正形成新质生产力。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统筹谋划,以系统思维打通科技创新通向新质生产力的“最后一公里”。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激发创新链条整体活力。强化区域创新布局,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养数智时代拔尖创新人才,夯实科技成果转化的智力根基。推动高校创新能级战略性跃升,打造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策源地。
摘编自《光明日报》
【张永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永生认为,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施行,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法典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统筹考虑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法治支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可以相互促进,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在法典中,“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充分体现了发展观的深刻革命。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认下来。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转化为国家法律规定。同时,将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典规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法典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就应对全球性生态环境挑战作出体系化安排,充分发挥国家在国际法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将中国已批准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的相关要求落实到法典中,充分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
摘编自《经济日报》
【张景全:要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
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张景全表示,“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化重要经济走廊和支点港口合作,畅通陆海天网多元通道”“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当前,重要海上通道运行不确定性上升,极端天气和地区热点问题持续影响国际航运秩序。深化港口国际合作、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就是要推动重点港口、骨干航线、物流服务和贸易需求更好衔接,让海上互联互通更加顺畅稳定,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一是畅通海上运输通道,筑牢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基础。应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重点港口、重要航线和关键通道,加强港口服务、通关便利、物流衔接和应急协同,适时开展航线通道替代、港航资源调度和供应链风险提示等工作。二是强化合作平台支撑,促进港航贸资源顺畅衔接。应围绕大宗商品、跨境电商、冷链物流、绿色航运等迫切需求,完善航线组织、港口作业、仓储通关和信息服务衔接,让“丝路海运”的综合服务功能更好转化为贸易畅通和产业协同实效。三是 推动港口群分工协作,提升绿色化数智化服务能力。要推动干线港、支线港和内陆物流节点等加强衔接,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港口服务网络。
摘编自《人民日报》
【韩喜平:要以大历史观破除历史虚无主义思想迷雾】
吉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教授韩喜平指出,近年来,历史虚无主义借助网络媒体等传播渠道又衍生出许多变种形态,展现出更强的迷惑性、隐蔽性和变化性。这就要求我们以大历史观为依据,系统把握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特征,深入剖析历史虚无主义的根源实质,探索破除历史虚无主义思想迷雾的实践路径。历史虚无主义是一种歪曲历史、否定主流的错误思潮,其实质是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动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根基。历史虚无主义根植于唯心史观的认识论错位,以主观臆断取代历史规律,以个体经验消解集体记忆,在方法论上表现为碎片化叙事与解构性分析的结合。我们要以大历史观为引领,根据历史虚无主义的渗透规律系统施策。第一,坚持大历史观,夯实消除历史虚无主义的学理根基。要在宏阔的历史视野、丰富的史料证据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还原历史,抵制主观化、碎片化、解构化的研究倾向。第二,强化教育引导,巩固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想阵地。要在“五史”教育与宣讲体系中扩大普及大历史观思维方式的内容占比,引导公众准确把握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巩固壮大主流历史观念的思想基础。第三,系统谋划防范治理,完善历史虚无主义的管控机制。理论工作者应当积极将大历史观内化为思维自觉,强化对错误论调的理论批判与话语辨析;广大群众也应深刻领悟大历史观,增强自身辨别能力。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光明网记者罗之颖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