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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圣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农村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乡村与城镇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生活空间是乡村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品质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体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维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十五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对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进行了系统部署,为深入推进乡村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是基于长期以来我国乡村建设丰富实践所形成的一个创新性概念,也是把握乡村发展规律和内在要求对乡村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实践指导意义。
认识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重要意义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是对新时代乡村功能和价值的深刻洞见。对乡村功能和价值的认识,往往决定了处理城乡工农关系的方式,进而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推进现代化的模式和路径。乡村作为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然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乡村更多作为生产主义的功能单元而存在,乡村生活空间的整体功能是不健全的。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是对城市代表现代、乡村代表落后以及乡村必然被城市所取代的观念误区的摒弃,更加注重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的独特价值,以及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其内在意蕴是,乡村也可以建成优质生活空间,在乡村同样可以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人口规模不同,现代化的任务就不同,其艰巨性、复杂性就不同。中国式现代化不是几百万人、几千万人的现代化,而是14亿多人口的现代化,其复杂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即便未来我国城镇化过程结束,仍会有数亿人生活在乡村,他们也向往过上现代生活。这就决定了我们不仅要把城市建成优质生活空间,还要将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特别是要发挥乡村独特的魅力和功能价值,打造与城市和而不同的优质生活空间,让乡村既有田园风貌与生态底色,又具备现代生活品质与发展活力,让人口在城乡之间自由迁移、享受优质生活。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是对乡村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理念和实践不断丰富的过程。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日久,乡村与城市建设的差距是全面的,这就决定了乡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是一个立足不同发展阶段要求、适应农民需求变化、不断丰富拓展建设内容和方式的过程。这些年,我国乡村建设实践正是基于这一规律性认识而不断向前推进的。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建设美丽乡村,再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国乡村建设的内容不断丰富拓展。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是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对乡村建设作出的部署,与过去乡村建设在价值取向上是一致的、任务上是递进的。
理解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的丰富内涵
更加强调空间的整体连续性。空间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实践的结果。乡村建设涉及人、物、空间三者关系的处理。过去,乡村建设比较注重“物”的建设以及“物”与“人”的适配,强调“需要什么补什么”。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理念上从单项建设转向空间功能的整体性、系统性提升,更加强调人、物与空间的关系,不再只是“补齐什么短板”,而是“营造怎样的空间关系”。因此,要根据人的发展需求,系统整合、合理配置乡村空间资源,推动乡村实现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全面增强乡村活力与吸引力,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更加注重人的主体性。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乡村建设的根本目的,强调尊重人的主体地位、保障人的基本权利、满足人的合理需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过去乡村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上存在供需不适配现象,部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合理、功能不适用。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强调“见物更见人”,从农民的需要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从而实现了人的主体性与乡村现代性的统一。
更加突出乡村的包容性。在推进乡村现代化的过程中,乡村的空间形态是不断变化的,居住生活在乡村的人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将来在乡村居住生活的,既有本地农民,还有返乡创业、入乡旅居群体,有些长期在乡村居住生活,有些阶段性驻留、季节性往来。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强调空间资源的公平可及、服务功能的适配多样,在保障本地农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的基础上,兼顾不同群体的多元化诉求,让各类主体都能在乡村获得适宜的生活场景与发展机会,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包容共生。
把握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的实践路径
县域统筹、城乡共建。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既要避免照搬城市模式,同时也要防止城乡空间相互割裂。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农民的生活行为日益超出村域范围,县城综合承载与公共服务能力、乡镇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功能作用愈发凸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既要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还要加强乡村与县城、重点镇之间的空间衔接、设施联通和服务共享。为此,要统筹兼顾服务可及性与资源配置效率,以县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一体推进城市与农村优质生活空间打造,从村、乡镇、县城等不同层面,分层分级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生活需要。
因地制宜、分类打造。我国农村地域广阔,村情千差万别,地理位置、经济基础、资源禀赋、民风民俗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打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不可能是一种模式,也不可能是一样的建设内容。为此,要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推进乡村优质生活打造。对一些发展基础较好、人口集中的村庄,加快补齐现代生活短板,加强乡村运营,提升整体效应,引导人口集聚。对不适合以单个行政村为单元推进建设的村庄,通过村庄共建、片区化推进等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此外,不同的村庄,乡村建设的方向、重点和优先序是不同的,在建设重点和时序上也要做到因地施策。
建营并重、提升效能。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必须处理好新建增量与盘活存量的关系,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运营。一方面,科学谋划增量布局。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布局新增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地补齐现代生活短板。另一方面,统筹利用农村存量设施资源。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委托运营、合作共建等方式,分类施策用好各类已建设施,优化拓展设施功能,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激活存量空间潜力,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