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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远太(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路杨(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城乡治理效能关系到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当前,我国正处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阶段,城乡要素流动、公共服务供给、群众参与动力以及基层有效治理等方面依然面临挑战。完善城乡治理制度体系成为新征程中推进城乡高效能治理的关键路径。而制度体系则通过明确规则、界定权责、稳定预期,能有效减少不确定性,为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提供框架。可见,健全的城乡治理制度体系能够保障城乡治理的有效开展。
完善城乡治理制度体系
城乡治理的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领导制度在城乡治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必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治理体系,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机制,推动组织覆盖与治理深度融合发展,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主导的决策议事机制,增强党组织在公共服务、矛盾调解和动员群众中的领导力,确保其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城乡治理的重要支撑,必须通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展代表履职平台,畅通民意表达和回应渠道。不断健全基层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链条制度体系,推广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居民议事会等民主实践形式,使城乡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城乡治理要统筹经济、社会、文化三大制度支柱,构建支撑城乡高效能治理的基本制度体系。在经济制度方面,要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完善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制度,破除妨碍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壁垒,从而促进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合理配置。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城乡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在社会制度方面,一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网格化管理改革,整合党建、综治、城管、应急等各类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二是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完善基层治理快速响应体系。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加强数字治理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治理智能化水平。
在文化制度方面,完善城乡一体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健全城乡文化资源统筹配置机制为基础,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具体来看,可通过创新文化惠民工程运行机制,实施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等数字文化建设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机制,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育特色乡土文化。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等产业融合发展,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重要制度连接城乡治理的顶层设计与治理实践活动各个方面。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与生态治理三项制度创新,构成城乡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支柱。
民生保障制度创新是夯实治理根基的重要保障。我们应重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层面,可依托创新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县域教育共同体,推动师资流动和资源共享。要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协同发展。同时,还要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公共服务制度创新是改善治理动能的重要举措。我们需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城乡统一的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和服务规范标准,才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多种方式,从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生态治理制度创新是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健全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求统一规划标准、统一监测评估、统一执法监督。面对这一现实要求,我们应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从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出发,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发展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通过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相结合机制,让保护生态环境者获得合理回报。
强化城乡治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城乡治理效能不仅取决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更依赖于制度的有效执行、协同联动与动态优化。
一要建立健全城乡治理制度的执行机制,明确各项制度的责任主体、执行标准和工作流程,形成清晰的责任链条。完善城乡治理制度执行的监督体系,需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人大监督的法治作用、民主监督的协商作用、群众监督的参与作用、舆论监督的公开作用,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应通过专项督查、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城乡治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健全城乡治理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避免制度冲突和重复建设。完善城乡治理制度运行的会商研判机制,应该定期分析制度执行中遇到的跨部门、跨领域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专题协调等方式及时解决。只有推动城乡治理制度信息的共享互通,建立统一的制度管理平台,才能实现各类制度的动态更新和协同管理。而加强城乡治理制度宣传解读,能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制度的知晓度和理解度,进而形成制度执行的合力。
三要建立科学的城乡治理制度评估体系,制定包含执行效率、实施效果、社会效益等多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和专业性,通过实地调研、数据监测、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全面评估城乡治理制度实施情况。要在建立健全评估结果运用机制的基础上,将评估结果与制度修订、政策调整、绩效考核相挂钩,形成评估—反馈—改进的良性循环。同时,还要完善城乡治理制度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