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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大鹏(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
当电商平台的“百亿补贴”渐成常态,当短视频平台的“流量算法”不断迭代,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站在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的关键路口。
平台经济是以数据化的数字平台为基石,以整合多边零散资源促成其高效互动与交易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业态。“十四五”时期,我国平台经济从快速发展阶段转向降速调整阶段,以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夯实平台经济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制度环境。进入“十五五”时期,我国平台经济将从增量竞争转向存量竞争,更需要关注企业创新发展和生态健康循环。因此,平台经济不应止步于流量的“跑马圈地”,而需转向价值创造的“精耕细作”,在赋能产业升级、创新治理模式、促进共同富裕中重塑核心竞争力。这既是破解当前发展瓶颈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平台经济发展的使命担当。
回顾平台经济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过去平台经济流量争夺的模式特征十分明显。在竞争逻辑上,关注用户数量,强调“规模至上”,以低价补贴、拼团砍价等方式抢占用户市场,“用户数”“日活度”也成为资本市场估值评价的重要依据;在运营策略上,关注用户黏性,通过大数据分析、智能算法推进等方式提升用户产品复购率;在产业生态上,关注跨界扩张,在本领域流量红利见顶后又盲目进入不熟悉的多元领域,试图形成“赢家通吃”的格局。流量争夺模式的产生,既有市场规律的驱动,也有发展阶段的局限。一方面,平台经济发展初期的边际成本递减特性,使平台企业天然具有追求规模效应、实现快速增长的动力;另一方面,部分平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创新能力,通过流量变现快速获利的短期路径成为其首要选择。此外,平台经济监管体系一度滞后于市场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也给了流量争夺一定的空间。流量争夺模式的本质问题在于平台经济发展出现的部分短期利益导向,导致个别平台企业价值扭曲。长此以往,可能加剧市场无序竞争、扰乱公平竞争秩序,挤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阻碍技术创新进步,不利于长期健康发展和价值创造。
当前,平台经济发展正逐步从泡沫化的快速增长走向理性化的健康发展,更加关注基于平台架构的价值创造。平台经济的价值创造绝非简单的技术叠加或模式创新,也并非单一维度的效率提升,而是通过供需匹配、平台赋能、生态重构等机制,实现对经济体系的系统性赋能。不同于短期流量导向模式下依靠广告盈利,价值创造模式下,其收入来源于交易佣金和平台服务等增值服务,因此更关注平台体系的构建和价值发挥。“供需匹配”是平台经济最基础的价值创造形态,通过数字技术打破信息不对称,让供需双方快速精准对接,降低信息搜集成本,电商平台、网约车平台、外卖平台都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平台赋能”是平台积累一定的交易数据与用户反馈后,其价值从“连接”转向“赋能”,通过连接供需双方实现资源要素的流动和配置效率的提升,实现对传统企业的资源输出、数据支撑、运营辅导和模式优化。“生态重构”是平台价值创造的最高形态,通过整合全链条数据与资源,实现“消费端—生产端—供应链”的深度协同,重塑产业组织方式、创新生产经营模式,这也是众多平台企业目前的努力方向。可见,从流量争夺到价值创造,改变的不仅仅是平台经济发展的模式,更是其发展逻辑从平台交易属性向创新属性的转变,核心领域从消费侧向供给侧的转变。
为推动平台经济超越流量争夺、深耕价值创造,需构建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三方协同格局。对平台企业来说,应树立长期主义价值观,聚焦技术创新与产业赋能。一方面坚守“技术向善”的价值底线,杜绝算法异化、数据滥用等行为,把用户权益与产业利益放在优先位置。另一方面聚焦核心技术创新与产业赋能,强化技术创新,避免在技术层面“受制于人”,将平台技术优势与产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避免盲目跨界扩张造成平台经济泡沫。对政府部门来说,需完善政策监管体系,平衡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构建适配平台经济特点的治理框架,加快完善数据安全、反垄断、劳动权益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平台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对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的研发投入给予税收优惠与补贴,搭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平台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对社会公众来说,应强化参与监督意识,积极提升数字素养和认知水平,更加理性使用平台服务,主动参与平台经济发展与互动治理。
平台经济发展的关键,从不是流量争夺的零和博弈,而是价值创造的共赢共生。企业坚守长期主义、政府优化治理服务、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三方协同共筑价值创造的坚实底座,平台经济就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真正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数字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