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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红丽(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助理研究员),包存宽(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上海市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模拟与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
202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34.9万亿元,同比增长5.0%。在这份经济成绩单中,绿色发展尤为亮眼。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200万辆,连续十年领跑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占比提高到32.6%;随着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更多绿色低碳节能设备和产品走进千家万户,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发展绿色生产力的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从人与自然关系深刻认识绿色生产力的基本内涵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物质变换关系。生产力是人类调节和控制这种物质变换以满足其需要的实际能力。从马克思基本理论出发,生产力发展的核心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或满足人们不断发展的需要。在生产力的发展中,如果人类违背了自然规律,或改造自然的行为超过生态阈值,必然会遭受自然界的报复和惩罚。
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准确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深刻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类自身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管控与约束、规制与调整,把经济活动、人类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更为重要的是,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统筹好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动中国实现以绿色低碳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在这一进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发展绿色生产力,就是要确保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合理有序,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从其构成要素准确把握绿色生产力的内在逻辑
发展绿色生产力,意味着全面推进生产力构成要素及其组合、配置的绿色化。
劳动者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的人为因素。劳动者的生态意识、生态觉悟和生态素养,尤其是生态保护的实践经验、生态知识水平以及将知识转化为实践的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物质资料等自然要素开发的深度和广度、效率和效益,决定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水平。劳动者要深刻把握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好生态保护红线,掌握绿色创新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创造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生态产品,从而逐步引领全社会养成绿色消费习惯。
绿色化劳动资料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绿色低碳技术为代表,通过低碳高效的生产工具和产业形态,提升绿色生产力的整体效率。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资料尤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生产工具的质量和数量。生产工具是区分社会经济时代的客观依据。以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和以动汽车为代表的生产工具的大力发展并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愈加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发展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标志。
传统劳动对象主要依赖于自然资源,如土地、矿产、水资源等。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劳动对象的范围不断拓展,从传统的自然资源向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等更高级的资源形态转变。这种转变不仅包括对传统资源的可持续和高效利用,还涵盖了通过科技创新开发的新型资源,如太阳能、风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高性能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等新材料。当前,劳动对象绿色化的关键是生态产品。生态产品的本质是为增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福祉,依托生态系统并通过社会劳动和自然过程的有效融合提供的各类物质和服务。生态产品,既是劳动对象,又是劳动产品。因此,应着眼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劳动对象进行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优美环境、优质生态产品、可靠的生态安全在内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依托规划统筹协调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篇之年。“十四五”时期,全国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极大推动了我国绿色发展。谋篇开局,更需要做好规划,统筹协调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以发展规划为发展绿色生产力的政策载体。在我国规划体系中,发展规划是编制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统领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将发展绿色生产力作为国家意志,从而更好地为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提供根本遵循,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绿色化、低碳化。地方发展规划要紧扣国家和上级政府编制的发展规划,并结合地方实际,将发展绿色生产力的相关要求有效传递到全社会的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形成全国上下“一盘棋”。
以国土空间规划给发展绿色生产力“立规矩”。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规划,是城镇增长、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等经济社会活动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不仅是要治愈“城市病”,更要治好“生态病”。要实现这一目标,其核心在于把握好国土空间规划的“底线思维”和“控制原则”,坚持集约节约、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发展理念,划定好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三个空间”与“三条红线”,科学划定城市无序扩张的“天花板”和生态空间保护的“底线”,倒逼地方政府挖掘存量、实现社会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做到保护与发展的协调统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协调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形成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合力”。协调好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关系并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内容相衔接促进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绿色低碳发展。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特定区域以及能源、交通、工业等特定领域的重点问题解决、重大目标实现上,需要围绕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基本要求,针对地方和行业特色,通过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科学编制,因地制宜地制定深入、细化、具体的绿色生产力发展方案。
最后,还要强化国家和地方各级各类生态环境规划在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协调性作用,根据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生态环境要素特征以及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的时限,锚定2035年建成美丽中国的总体目标,统筹协调好未来各级政府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短期行动、中期规划和长期战略,形成协同发展绿色生产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生态基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