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蔡之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17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作出的重大论断,清晰描绘出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的光明前景,向全社会传递了坚定不移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在改善民营经济舆论和生存环境的同时,极大提振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大有可为,绝非轻飘飘的一句宣传口号,而是综合民营经济政策、宏观经济形势、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等多方面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判断、科学判断、准确判断。
其一,民营经济的发展基础更好。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数据显示,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绝大多数行业中都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新时代以来,伴随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稳步推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进一步被激发。以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012年的2.8万家增长至如今的42万多家,占比由62.4%提升至92%以上,民营企业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领域正在大显身手。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其二,民营经济的发展机遇更多。客观来说,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虽然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但这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实际上,现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已经具备越来越多的机遇。从总体水平看,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24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1.3万美元,初步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4万元,达到4.1万元,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越来越大且正在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发挥支撑作用。从创新能力看,伴随着我国教育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各行各业的人才队伍和劳动力资源数量庞大、素质优良。2024年,我国全社会R&D经费投入为36130亿元,投入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68%,已经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2.11%),并进一步接近OECD国家平均水平(2.73%),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科技动力。从制度保障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经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多方面显著优势持续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同样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三,民营经济的发展动力更强。一方面,从政府的支持力度看,党中央正在持续释放更加强劲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动能。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随后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9月,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推动中央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2024年10月,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征求意见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将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202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关切诉求,加强政策支持和优化监管服务”。因此,本次民营企业座谈会延续了党中央之前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立场,为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自身的内生动力也逐渐强大。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科技水平的持续提高,少数西方国家开始对我国实施前所未有的技术封锁和产业脱钩等打压行为,给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都带来巨大阻力。然而,在过去几年的斗争过程中,我国的民营企业用大量的高质量产品和高水平技术证明:他们不仅具有抵御各类外部风险的强大韧性,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更是已具备越来越强的内生能力,这是确保民营经济能够持续攻坚克难、突破各类围追堵截的根本支撑。
可见,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步入最后的关键阶段,民营企业的舞台不仅不会变小,反而会越来越大;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的机会也不会越来越少,而会越来越多。因此,对亿万民营企业而言,如何抓住大有可为的宝贵机遇、真正做到大有所为,已是民营企业家面临的重大难题。
在此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提出“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二十个字既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家提出的殷切希望,也是民营企业家在大有可为的舞台上必有所为的答案。
“胸怀报国志”是对民营企业家提出的家国情怀要求。“企业营销无国界,企业家有祖国”,企业家要对国家、对民族怀有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主动为国担当、为国分忧。无数案例都表明,没有家国情怀的企业家、忽略人民需要的企业家,是很难将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只有始终将祖国利益和人民需要放在首位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创造出一流的企业。近代以来,我国先后涌现了张謇、陈嘉庚、王光英等一大批爱国企业家,他们的事迹充分证明爱国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是近代以来我国优秀企业家的光荣传统。当前,我国正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更应该自觉承担自身的历史责任,为最终的胜利目标贡献力量。
“一心谋发展”是对民营企业家提出的专业能力要求。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想要真正战胜竞争对手从而赢得市场竞争,就必然要求企业家具备高超的企业经营和管理才能,也要求企业家能够时时刻刻专心企业经营和市场竞争,只有这样才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中捕捉商机、抢占先机。过去一段时期,少数关于民营经济的极端言论给民营经济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客观上让部分民营企业家产生徘徊、彷徨心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不仅再次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更明确指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这些斩钉截铁的论断既深化了我们党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规律性认识,又能够让民营企业家放下心来,一心一意谋发展。
“守法善经营”是对民营企业家提出的规范经营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不管多大的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都应遵守法律和相关的规章制度,这是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的基础和底线。一方面,从制度视角看,《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的加速,正在完善民营经济的法治基础,这也是党和国家在法治层面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消除政策不确定性、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从政府角度看,“亲清政商关系”也在加速形成,不仅免去大量民营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的“后顾之忧”,也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公平、更加透明、更加法治化的市场环境。
“先富促后富”是对民营企业家提出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人民和社会的支持,回报社会既是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支撑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前提。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也是我们接下来的重要奋斗目标。对民营企业而言,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一系列众多的社会责任中,企业如何助力共同富裕进程已是重要任务。作为数量最多的企业类型,民营企业在创造收入、分配收入等方面具有其他市场主体无可替代的功能,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积极构建更加共享的利益分享机制,既是党中央对民营企业的期望,也是民营企业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