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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中源(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既要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又要讲究科学的方式方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立足于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明确将坚持守正创新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原则之一,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历史自觉与历史担当,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遵循。
守住守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理”“正道”
“守正”强调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坚守正道、坚持真理,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三个“不能变”标定改革方向:“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理”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道”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者统一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之中。
守住守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理”,需立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怎样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充分反映了新时代我们党科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伟大实践及其经验升华,在应变局、开新局中不断回应“四个之问”,实现了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有机统一。在当代中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因此,需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的精神动力与科学方法论,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要义。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守住守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道”,必须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中,制度的特点、优势、价值与生命力往往通过制度的发展成效来彰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重要途径,并为其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不断建构和发展起来的,拥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丰富的实践成果,因而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注重各项制度的系统集成与协同高效,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历史性伟大成就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遵循。
创出创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路”“新局”
“创新”就是在坚持守正基础上不断取得新发展,实现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这为推动社会变革提供了哲学原理和思想方法。历经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全面深化改革处于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阶段,必须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变革创新。要科学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聚焦破除妨碍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推进方式,突出改革问题导向,瞄准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改革举措要有鲜明指向性,奔着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去,改革味要浓、成色要足。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创出创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路”,关键在于不断创新改革发展的理念、制度与方式方法。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抓住改革发展主动权。要善于发现和分析新问题和新态势,敢于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特别是要敢于和善于跟踪发展中的新问题、变革中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以及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重大问题,在把握事物本质、把握发展规律、把握工作关键、把握政策尺度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的含金量与执行力。其次,坚持系统观念和实践观念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国家发展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机遇与挑战并存,牵一发而动全身。需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一方面,善于观大势、谋全局、抓根本,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另一方面,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以高质量发展的实效验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
善弈者谋势,善谋者致远。创出创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需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开辟“中国之治”的新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其目标指向在于推进国家制度与治理体系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立足国家治理的构成要素及其运行规律,构建有效协同机制与实践规范,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进一步明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任务和目标,为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制度供给和可靠制度保障。
在守正创新中行稳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探索就是一个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的历史过程。”守正创新是我们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思想方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
坚持守正创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推进改革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很好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做到精准施策、适时适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忌脱离实际。一方面,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征新趋势,既保持战略定力,又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在改革顶层设计层面,既注重发展性,又避免理想化;在改革决策执行层面,既注重制度的原则性与执行的规范性,又注意现实差异性;在改革方式层面,既注重方式方法多元化,又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
坚持守正创新,用好唯物辩证法,以创新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所向与要求所在,特别是厘清坚持守正创新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的内在联系,并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系统部署中,特别是在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七个聚焦”中,把握守正创新的核心意蕴与基本要求,切实把相关工作的方向性、目的性、原则性和整体性布局、系统性推进、可持续性发展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守正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面对利益增进和利益调整并存、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局面,需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统筹各方面各层次利益关系,善于算大账、总账、长远账,让人民呼声与改革脉搏共振,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一方面,切实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将人民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评卷人,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另一方面,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切实把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转化为制度安排和现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