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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新质生产力、“两个毫不动摇”、雷锋精神、数据跨境流动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高振福: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高振福指出,高质量发展本质上是生产力的跃迁发展,而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以“新”和“质”实现了生产力的能级跃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应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层面,要创建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在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层面,基于国家提倡的“大科学”模式系统部署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工作,重点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助推“领头羊”企业在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领域发挥其重要的支撑作用。在加速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层面,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动制造业朝着智能化、网络化和数字化的方向发展;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进程。在创新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体系层面,以“高精尖缺”的现实需求为中心,重点培养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优质人才;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引导,着重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
摘编自《光明日报》
【刘翔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意义重大】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翔峰指出,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两个毫不动摇”有机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贯穿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另一方面,有利于培育高质量经营主体。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造公平竞争环境,贯彻平等保护原则,有利于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预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同时,有利于塑造产业链竞争优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深化合作、取长补短,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利于不断提升产业链水平,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
摘编自《人民日报》
【王玉明:用自觉行动生动诠释新时代雷锋精神】
吉林师范大学副研究员王玉明认为,雷锋以平凡而伟大的一生铸成不朽的雷锋精神,早已成为亿万中国人心中永放光芒的精神旗帜,化作延绵不绝的血脉传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全社会都要以雷锋式的英雄模范为榜样,在各自岗位上身体力行地为新时代雷锋精神作出生动注释,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一是汇聚信念的能量,学习雷锋将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融入为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奋斗,体现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筑牢同心圆梦的使命力量。二是培育大爱的胸怀,自觉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继续传递,让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三是发扬忘我的精神,以雷锋的“螺丝钉”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孜孜以求、锐意进取,不断增强自身本领,以匠心筑梦,沉淀爱岗敬业的工匠力量,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机统一起来。四是激发进取的锐气,昂扬自信自强的奋斗力量,以雷锋式英雄模范为榜样,聚力攻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王钺:推进数据跨境流动高水平安全,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王钺表示,以数据跨境流动高水平安全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是遵循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工作原则的必然要求,需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科学的思维方法。树立系统观念,将提升数字贸易质量和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问题贯穿于国家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中通盘考虑;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设定并牢牢坚守基本的数据跨境流通安全底线。二是建立健全数据跨境流动法规体系。在法规体系构建中,需确立数据出境的安全评估机制,明确数据出境的标准、条件和程序;法规体系应与国际标准对接,推动形成国际通行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法规体系的构建还应注重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数字技术发展、国际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变化以及国内法律法规的更新进行及时调整。三是培养专业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和技术人才。在课程设计和专业建设方面,为相关专业的学生开设数据科学、网络安全、国际法等相关专业的选修课程;在职业培训方面,针对数据管理和数字贸易领域的在职人员开展关于大数据跨境流动的专业培训;在实践与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应建立数据跨境流动模拟平台。四是积极对标国际经贸规则,补齐数据治理短板。在数字贸易过程中,参与数字贸易的企业应学懂、弄通国际数据跨境流通规则,提升数据合规管理水平;积极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机制下的数字营商环境对话与合作,推动形成公平、透明、非歧视的数据跨境流通环境;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经贸规则,补齐数据治理的短板,优化国际数字营商环境合作。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