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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传颖(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中心秘书长)
2023年10月18日,中国政府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围绕人工智能发展、安全、治理三方面系统阐述了人工智能治理中国方案。《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既是在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机遇与风险快速涌现的关键时期贡献的中国智慧,同样也是在人工智能治理的规则建构被西方国家垄断的背景下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出的呼吁,将会对全球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落实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设计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治理思路
人工智能由于具有战略性、全局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力量,世界各国纷纷出台人工智能国家战略,并且开始在人工智能治理的国际规则制定领域展开竞争与合作,相关的倡议、愿景和规划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此背景下,中国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在以下三个方面展现出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独特性和优越性。
首先,中国强调人工智能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这种理念源于中国古代“民本”思想,强调国家和社会应服务于人民,同时也吸收了西方关于人权的讨论,批判了其中过于强调工具性和武器化的倾向,提倡更为和谐、平衡的人类关系视角。这种“人本”思想在当今人工智能时代得到了新的内涵和重要性,即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不仅需要尊重和维护个人权利,更应该以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为目标,以保障社会安全、尊重人类权益为前提,确保人工智能始终朝着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发展,并进一步助力气候、生物等可持续发展议题的落实。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倡议不仅为人工智能技术的道德规范和发展方向提供了框架,更提出了更为深刻的伦理立意,倡导构建一个平衡各方利益、共同应对人类挑战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新模式。
其次,中国强调发展人工智能发展需要跨越“小圈子”,反对特定国家将全球治理机制工具化、私物化。《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强调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各国无论大小、强弱,无论社会制度如何,都有平等发展和利用人工智能的权利。这是对西方国家日益倡导的“小圈子”治理模式的一次修正和突破,强调人工智能的发展必须惠及各国人民,而不应该成为特定国家巩固科技霸权、攫取私利的工具。相比于此,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虽然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合作,但不论是军事防务领域的人工智能防务伙伴关系(AI PfD)、美英澳三国集团(AUKUS),还是产业与发展领域的美欧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以及美印人工智能倡议(USIAI),抑或是伦理与价值方面的自由在线联盟人工智能与人权工作组(T-FAIR)等机制,都有着极强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如果不能破除这种思维,建立真正以发展和安全为导向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机制,则会人为放大人工智能发展中的风险,阻碍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进程。
最后,中国站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上,提出需要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让广大发展中国家更加平等地参与其中。从现实来看,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上存在参与程度不深入、参与范围较狭隘的问题。这一方面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工智能发展还处于落后阶段、参与国际规则的动力和意识不强有关,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对治理机制和国际规则的垄断则进一步强化了发展中国家无法参与国际治理的困境。在此背景下,中国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提出了各国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并倡导需要开展面向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合作与援助,不断弥合智能鸿沟和治理能力差距。这将从能力、意愿与平台开放度两方面破解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边缘化难题,通过兼顾西方与非西方的国家立场和声音建构公平合理的国际规则。
二、《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人工智能治理方案
事实上,中国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的目的并非是为了“立异”,更是为了“求同”。《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在面向现实、面向未来的基础上,不仅对当前由美欧等西方国家主导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方案提供了一定的修正和补充,也进一步为落实当前人工智能治理的已有共识提供了实践方案。因此,《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不仅是一份愿景,也是一份行动指南。
第一,《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在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治理中提供给了关键指导。由于人工智能风险蕴含在其技术设计、研发、应用等不同的发展阶段中,且环环相扣,相互叠加。因此,必须要以全生命周期的视角进行风险识别和治理方案的设计。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中,既提出了在概念化设计阶段的“伦理先行”原则;也提出研发阶段的数据获取、算法设计、技术开发、产品研发等程序中要坚持公平和非歧视的原则;还强调了在部署和应用阶段要坚持和落实“智能向善”的宗旨;并进一步要求要建立跨阶段、快速响应、敏捷高效的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通过全生命周期的治理机制设计,确保人工智能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打造可审核、可监督、可追溯、可信赖的人工智能技术。
第二,《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共识性原则提出了落实建议。比如说,中国在多边治理的原则下明确提出要继续坚持联合国发挥主导性作用,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讨论成立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机构,协调国际人工智能发展、安全与治理重大问题;还比如说,在人工智能伦理方面,中国则明确提出建立不仅要在事前建立并完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规范形成人工智能伦理指南,明确人工智能相关主体的责任和权力边界;还要建立事中和事后的科技伦理问责制度、审查和监管制度;更在充分尊重并保障各群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及时回应国内和国际相关伦理关切。由此可见,中国的这一倡议展现了深远的战略视野和务实的行动方案,不仅回应了当前国际社会对人工智能发展的普遍关切,也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提供了新实施路径。通过这样的努力,中国正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创新,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人工智能治理新秩序。
第三,《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将安全有序发展的中国经验介绍给了世界。对于人工智能治理而言,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如果没有安全,发展取得的成果也会得而复失,而发展又是安全的保障,如果不能以动态的视角跟进技术发展的步伐,也就无法实现有效的治理。因此,从中国的视角来看,人工智能治理的目的要在始终维持发展进程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的规则建构,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安全,增进人类的共同福祉。为了落实这一点,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中设计了广泛参与、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的原则,将治理融入到发展的进程中,同时也提出积极发展用于人工智能治理的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使技术发展赋能安全治理。由此,中国设计了一套在发展与安全,变革与稳定等多重维度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点的具体思路。
三、《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将对全球治理的未来产生重要影响
由于理念的先进性和现实的可操作性,中国《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不仅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具体、可行的行动纲领,也展示了中国在全球治理中所持的开放态度和建设性立场。这一倡议将进一步推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进程,并加速实现中国关于“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愿景。
从人工智能治理的全球进程来看,中国《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提供了一个非约束性的开放框架。这一倡议只规定了底线,提供了合作的平台,因此为破除当前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僵局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面临诸多挑战:在国际安全上面临着人工智能军事化、自主武器的使用与规范的问题;在技术安全上面临着标准制定困难、滞后、约束性弱等问题;在技术创新方面出现了各国的信任感不足,以战略竞争取代技术的开放合作的问题;在技术应用方面出现了数字鸿沟和不平等发展问题……这些难题阻碍人工智能治理进程的推进。在此背景下,中国的倡议通过提供一个开放和包容的框架,鼓励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需求进行选择和调整,为各国之间就人工智能治理问题的合作提供了新机遇。
而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落实来看,《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将与“三大全球倡议”一起,共同为建设国际新秩序、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愿景贡献力量。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中国通过“三大全球倡议”为全球人民普遍关注的发展、安全与合作等关键问题提供了中国的解释和方案的同时,也并未止步于传统议题的探讨。中国敏锐地洞察到新兴技术给全球治理带来的新问题和挑战,通过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展现了积极承担国际责任的姿态。中国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促进技术发展、安全与治理的和谐统一。在此基础上,各国将共同分享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成果,实现数字鸿沟的跨越。而在这一系列倡议的背后是不断发出的中国之声和不断涌现的中国智慧。中国将在传统和新兴领域持续发力,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