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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2年11月26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光明网、《社会保障评论》编辑部协办的“共同富裕大家谈”第二期在线上举行。本期主题为“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郑功成、陈锡文、邓秀新、刘喜堂、邓文凯、魏后凯、肖黎明、刘守英、何文炯、李小云、席恒等知名专家学者围绕主题发表演讲。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作题为“基于共同富裕的富民强村浙江探索”的报告。为汇聚各界共识,探求乡村振兴与农民共富之路,光明网对报告内容予以刊发。
作者:何文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
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普遍富裕起来,就是要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人群之间的差距,包括收入差距、财产差距、公共服务差距和人的发展能力差距等。在这个过程中,最为重要、最为艰巨的是农村和农民。改革开放以来,浙江通过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断提高城市化和非农化水平,同时发展现代农业,实现了农民人均收入长期领先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国最小。近年来,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的公共政策逐步由发展型政策向共富型政策转变,聚焦“富民、强村”,系统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有效推进农民和农村稳步走向共同富裕。
一、富民强村新业绩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浙江聚焦“富民、强村”,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基础,以农民就业创业为优先,以农村产权激活为突破,系统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稳步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伟大事业,创造了新的业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百姓收入增加、差距缩小。202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247元,连续3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1,增幅10.4%,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4,已经连续9年呈缩小态势。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变化看,全省低收入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491元,增幅14.8%,这一增幅高出全省农民收入增幅4.4个百分点。
二是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在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基础上,浙江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21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突破707亿元,增长15.9%,基本消除了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以下、经营性收入10万以下的相对薄弱村,农村集体家底增厚。
三是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提高。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互联互通,部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逐步统一、若干制度逐步并轨,民生福祉水平进一步提高。202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2.7%,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85%,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超95%,农村等级幼儿园覆盖率为97.9%,规范化村级卫生室比率为78.26%,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乡镇全覆盖,9个设区市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域内统一。
二、富民新规显成效
富民是永恒的话题。如何使农民富裕起来,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课题。在已经具有一定基础的浙江,如何让农民稳步走上富裕之路,各级政府又开始探索多项改革举措。
一是实施标准地改革,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借用工业标准地的思路,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一定标准建设农业用地,同时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升农业规模集约经营程度,实现农用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021年,全省农民土地租金股金收入达到90亿元。
二是布局农业全产业链,增加农民就业创业机会。以农业生产长期稳定发展为目标,把农业生产种植、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废弃物循环利用、服务销售等诸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全省精心布局了高质量建设100条单条产值超10亿元农业全产业链,夯实农业长期稳定发展基础,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三是探索宅基地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在绍兴市、象山县、龙港市、德清县、义乌市、江山市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全域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与乡村经营,吸引工商资本导入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十业万亿”乡村产业,实现更多农民在“家门口”增收致富。2021年盘活农房8万宗,实现总价值100亿元;完善集体股权收益分配机制,集体股份分红达到110亿元,加速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强村政策壮集体
集体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担当着重要职责,因而需要采用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为此,浙江不断深化集体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并联动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使集体经济的组织运行机制创新、生产和经营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组织机制创新,集体经济壮大。以做大做强集体经济为目标,建立“强村公司”,激活农村集体的货币资金、资产和资源,顺势导入国有资本和市场资源,在确保农村集体控股的前提下,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能力。全省共成立强村公司1347家,2021年总利润16.85亿元,村均分配收益14.21万元。
二是对口帮扶创新,区域协同发展。在山海协作的基础上,采用“飞地”抱团机制,将村级扶持资金、帮扶资金和宅基地复垦、腾退“低小散”的建设用地指标等资源,集中配置到条件相对优越的“飞地”,联合建设可持续发展项目,实现固定返利或股份分红。全省实施“飞地”抱团项目1055个,村级集体经济年回报19.62亿元,村均15.38万元。
三是邻村强弱组团,先富带动后富。针对同一地区不同村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采用“片区组团”机制,引导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通过组团、联盟、联合等模式,共同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共享生产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比较典型的如淳安县下姜村、安吉县余村等。
四、综合改革组合拳
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浙江紧扣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一核心,采取多项改革举措,打了一系列组合拳,联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帮助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农村走向共同富裕。
一是集体经济注入市场因素。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活力,浙江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农民权益实现机制,有效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决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效率。全面推广“强村公司”“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等典型模式,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路径。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注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
二是承包地三权分置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浙江在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实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经营权证制度和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在农业标准地建设过程中,自然融入科技、机械、农艺等因素,集聚先进要素,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产业链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和收入增加。
三是宅基地改革与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基础上,完善政策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大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力度,市场化运作,吸引民资,实现互利共赢。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农村获得更多入市增值收益。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因地制宜,协同发展乡村休闲、生态旅游、绿色康养、文化创意等乡村新业态,促进农民增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四是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强村富民。通过推进集体经济管理数字化,全面对接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助推农村集体资产实时监管和保值增值。通过迭代升级“浙江乡村大脑2.0”,加快“浙农”系列应用开发,加快农业农村领域核心业务和重大任务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优化“浙农富裕”信息系统应用架构,不断完善“农房盘活”“灵活就业”“农业保险”“浙农帮扶”等应用,加快建立省市县贯通的帮农促富治理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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