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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李澍)6月21日,由中宣部宣教局、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工程第94场活动在宁夏吴忠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法学部副主任李林,作题为《在依法治国中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讲座,并与现场观众和网友进行互动。
“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基本方略。”讲座伊始,李林就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进行阐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从法治内在逻辑看,依法治国是对每一个公民幸福和利益的权利化表达和法治化保障,它要求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把权力放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让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李林接着指出,把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不排斥道德、纪律、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乡规民约等方式方法的作用,而是强调应把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规范手段,形成由多种方式方法共同构成的综合治理体系。“德治不等于人治”,李林进一步表示,我们现在所倡导的德治是法治前提下的德治,是对法治的补充和内化,与全面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统一性。
在李林看来,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一种德,是推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抓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法治国提供价值引导,依法治国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在实践中,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
具体来说,立法层面,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推动文明行为、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尊崇英雄、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当前,我们已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总则,强化规则意识,增强道德约束,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执法层面,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公开、文明执法,就是执法对核心价值观的最好维护;司法层面,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演讲最后,李林表示,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本场活动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宣传部、吴忠市委、吴忠市人民政府、光明网承办,吴忠市委宣传部、吴忠市新闻传媒集团协办。光明网、光明日报客户端、光明网新浪微博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现场直播。400余名基层干部和群众在现场聆听了讲座,来自全国的 211万网友收看了节目,13.9万网友通过微博、论坛等参与了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