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本质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再次强调:“要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人民为中心,这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进程在通向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就是说,理论的逻辑进程与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基本相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仅反映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更体现了人民共建共享的价值追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落脚点和归宿
十九大报告结合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脚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并紧紧依靠人民去实现。
从主体性上看,人民作为发展的主体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的集合”。因此,发展的目标也不能是抽象的,而是要有具体的描述,这个描述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组成人民的社会个体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他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已不局限于对物质文化生活的追求,更在于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求的日益增长。这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描绘的旨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美好憧憬。
从目的性上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表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既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目的,又标示了达到这一根本目的的根本路径和根本办法;既是全党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又是各项工作的落脚点。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本文系光明日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文章,首发于《光明日报》12月8日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