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问题应对:候风有信,传递法制精神
对于一个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而言,法治化应是不可逆转的选择。乡土中国与现代中国并存的两幅面孔,本身即意味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任重道远。全国人大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在法制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不言而喻。犹如依季节而来的信风,作为最高立法机关的发言人,傅莹在回应中国法治问题时,强调以法治思维与法治的方式应对国家治理,体现出立法机关的公信力。与此同时,她从更微观、具体的法律层面切入,以她眼中的实际立法与执法情况来讲述一个制度化进程中的中国。
表3
2013年,面对反腐提问,傅莹以探讨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来讲述防腐、惩腐的法治思路。2014年,面对信访问题提问,她列举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将信访问题纳入法制轨道,清除“民告官”的阻碍。2015年,面对人大立法权虚置的提问,她分享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审议作为大会议程的进展。2016年,面对民法典编纂问题,她细致梳理几代立法人推进民法典编纂的历史与决心。2017年,她就老龄化、农村留守儿童等社会趋势,对民法典相应制度编纂方向进一步说明。在国家监察体制问题上,她指出把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的工作已经开始,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可依的精神必须坚持。
观察统计五年间人大的立法修订工作本身,我们可以看出这一届立法者的着力点。其中,民生问题受力最重,相关法律法规达88条;其次是依法治国相关,即与法治建设本身相关的法律法规高达18条;和平崛起相关法律法规14条;税收相关5条;香港问题相关2条;人大自身完善相关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