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博导 方雷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充分表明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决心和意志,这也是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品格的鲜明体现。五年多来,反腐败成效显著,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党的十九大后,反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我们党要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始终成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必须始终过硬,必须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斗志,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反腐败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义无反顾、没有退路的政治任务,更是涵养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的必由之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党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决不能因为胜利而骄傲,决不能因为成就而懈怠,决不能因为困难而退缩。全党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要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才能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因此,必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决不半途而废。
反腐败有助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合法性,凝聚民心,重塑党的政治权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必须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必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接受监督;必须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决不搞特权,决不以权谋私;必须履行好自己负责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而且反腐败要标本兼治,不能是选择性的,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反腐败做到了这些,才能真正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才能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反腐败的重点在于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治理机制。要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推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但是在党的权力运行过程等方面还不尽完善,以至于权力异化时有发生,一些党员干部未能抵御权力的腐蚀和利益的诱惑,腐败现象屡禁不绝。只有通过制度反腐凝聚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为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设置屏障,才能防止市场趋利性向党内的延伸和权力支配性在市场的垄断,破除权力市场化和市场权力化的风险,才能赋予党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只有以党内法规、政治规矩与工作制度的形式为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科学用权、民主用权、依法用权设定硬性标准,为制度治党提供规则蓝图和行动指南,才能彻底根治腐败,从根本上消解党面临的各种危险和考验。
腐败不除,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因此必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