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刘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适应国家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全面推进党、国家、社会各方面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成熟制度支撑。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进一步从战略高度出发,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是一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宣言书。
第一,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一方面,报告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这既表明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必要性和正确性,也是对过去五年这方面工作的最好总结。另一方面,报告也没有回避问题,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这也说明现有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距离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仍然有一定的差距,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因此,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然是我们党的重要目标。
第二,首次明确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告首次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时间点,并提出这一目标的实现应当按照两步走的思路来进行战略推进——报告提出“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时让“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并指出“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目标中也包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预示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思路和逻辑贯穿“五位一体”的各个部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个战略目标,也是一个支撑体系,能够为我国在新时期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从报告的全文来看,无论是经济建设部分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健全金融监管体系”,还是民主政治部分的“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亦或是文化繁荣部分的“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以及社会治理部分的“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生态建设部分的“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这些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具体体现,也成为推进具体目标实现和工作开展的重要利器,同时也表明我们已经将国家治理现代化充分融入到各个具体领域工作中。
第四,明确了下一阶段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思路与关键内容。行政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分,也是此次报告着墨较多的重要内容。报告提出要继续“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将改革目标设置为“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机构权力、明确职责”。报告一方面继续沿袭了过去五年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以及“创新监管方式”所开展的改革方向。另一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这实际上是抓住了多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即不仅仅从政府职能部门,而且从党政关系的高度来重新审视和探索部门机构整合改革。这将不仅有利于优化政府机构改革效果、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而且还有助于推进党政关系科学化。
此外,报告对于事业单位改革也提出相关目标和原则,强调要继续“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这表明事业单位改革也将会在未来五年稳步推进。